● 项目背景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历来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继承和发扬悠久的礼仪文化,传播中华文明精粹,是我们当代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新阶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社会礼仪新规范,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国礼仪师缺失现象较为严重,对许多社会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便,甚至直接引起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针对这一情况,为提升全民族的礼仪素质,尤其是提高我国礼仪从业人员的素质,以满足各行业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隆重推出礼仪培训师资格认证体系,由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体系建设和具体实施,并且在此体系下设立特许培训机构,展开一系列的培训、考试、认证等工作。
礼仪系列资格认证体系建设本着专业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原则,以礼仪实战性和实效性为出发点,礼仪(礼宾)师以“初级会方案执行、中级会方案管理、高级会方案决策”为培训准则与目标,培养既专业又符合当前我国礼仪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本项目为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独创、在国内首次推出的礼仪系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具有当今礼仪类专业资格认证的一流水平以及高度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是礼仪行业人员从事礼仪各项活动的岗位资格凭证。
● 职业定义
礼仪培训师是指为各院校、礼仪培训机构和礼仪公司培养礼仪教学、咨询、辅导、训练等过程的教师,是传授、宣扬、倡导、影响礼仪文化的“传播使者”。要求礼仪培训师不仅具有扎实全面的礼仪知识和丰富实效的礼仪教学经验,还应具有较高的指导、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 申报条件
——助理礼仪培训师、礼仪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上述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它学生报考须按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高级礼仪培训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5年以上;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两位以上教授或当地培训中心推荐;
4、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两篇以上;
● 证书颁发与管理
1、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由全国认证办统一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评分,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评分和评审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全国认证办根据各级别合格人员的汇总情况统一制定证号编码和相关信息,统一打印中英文对照证书。证书加盖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印章及钢印。
3、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认证办数据库,证书可在全国认证办官方网站查询,并自动成为认证办个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会员可通过互联网定期得到世界最新的国际礼仪知识资料,使会员的知识体系保持不断的更新和提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QQ:775888693 电话:010-626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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